确保路域环境安全 提升公路服务能力
时间:2016-08-09 作者:德宏公路管理总段 杨定忠 来源:2015年度滇西片区政研论文选 点击:德宏公路管理总段管养着德宏境内国省干线公路
为此,结合今年交通运输部“平安交通、为您服务”活动主题,我结合工作实际,对如何提升总段管养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安全,提升服务能力,谈几点体会和看法。
一、严格管控,加强路域环境整治,改善服务能力
2012年,随着腾冲至陇川二级公路、芒市至梁河二级公路的建成通车,环德宏州公路实现高等级化,全州公路基础设施大幅改善,但由于政出多门、力量分散、整治不力等原因,全州公路路域环境面临形势较为严峻,群众反映强烈。一是公路通行不畅,侵占路产路权问题突出。在公路沿线及红线控制范围内起房盖屋、摆摊设点、堆物作业、污染公路问题突出,尤其是320国道芒瑞段、保瑞线、芒那线经过城镇路段,已严重影响了公路通行质量;二是公路桥梁安全受到威胁,一些企业和个人违法在跨江(河)公路桥梁禁采范围内采砂,致使桥梁基础暴露直接受到江河冲刷严重受损,形成重大安全隐患;三是车辆超限超载问题仍然突出。
针对这些问题,我总段积极向德宏州委州政府作了专题汇报,并与相关职能部门,于
一是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,严格执行《公路法》、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等关于建筑控制区相关规定,对新建、改扩建的违法建筑物、构筑物和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杆线等依法予以拆除。
二是加强对管养路段穿跨越公路设施、平交道口等涉路工程的监管工作,对安全设施设置不齐全及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,要及时督促业主单位进行整改完善。
三是加强超限超载和公路污染治理,严格规范源头装载行为,对货场、砂石料场,在公路边修建的停车场、加水站、修理厂等要依法进行规范管理,严禁乱排污水、占路加水洗车、倾倒垃圾;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,对未加盖篷布或装载不规范的运沙等车辆和易造成“抛、洒、漏”污染公路的车辆进行严格整治,杜绝路面安全隐患。
四是联合交警、路政等职能部门,进一步加大对管养公路临水临崖、连续弯道、桥梁等事故重、危险隐患路段;平交路口道路限速标志、减速设施不全或损毁的安全隐患路段;因违法占道堆物、广告牌设置、林木生长等造成通行障碍的隐患点段;桥梁上下游私自采沙影响桥梁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,并积极争取上级和相关部门支持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整改。
五是加强公路各类标志标牌的规范管理,按规定、规范应设置的标志标牌,应齐全、醒目、有效;禁止在公路沿线墙体、红线控制范围内擅自设置广告、非公路宣传标语,特别是容易误导和影响司机视线的商业广告牌、非公路标志牌要及时进行拆除,维护良好的公路外围环境。
二、多方争取,加强服务设施建设,夯实服务基础
高速公路的服务区是和道路同步设计、建设和运营的,而普通公路的规划建设中基本没有考虑服务区和相关服务设施,我总段管养的320国道芒瑞段基本没有服务区,代管养的腾陇二级公路、潞梁二级公路,其服务设施也较为缺乏和单一,仅只是为数不多的几个观景台或候车亭,南来北往的驾乘人员如果想在路上“方便”,只能靠路边停车、或是等到路过加油站时“将就”一下。
三、强化宣传,提升服务,树立良好公路行业形象
总段所属基层各单位要强化路域环境安全的宣传力度,充分利用“安全生产月”、“爱路护路宣传月”等时机,联合相关单位,积极组织人员,采取多种方式进农村、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学校等开展宣传;在公路沿线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标语、宣传画,发放资料,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,减少和杜绝针对路域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在条件成熟时,要逐步向过往车辆开放公路沿线公路管理所现有卫生间、停车场等服务设施;治超站(点)等窗口服务单位,要常备热水、简易工具、药品等,积极主动为过往司乘人员服务;公路改扩建、大中修、雨季抢险保通等,要及时通过广播电视、报纸、短信、微信、网络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施工、阻车等信息,便于公众出行;存在安全隐患的边坡浮石等要及时清除,确保行车安全,发生坍方、落石的,要按相关时限要求清除,用实际行动践行公路人“三严三实”和“忠诚干净担当”的责任意识、服务意识、大局意识。
总之,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和相关设施建设面临的问题较多,路域环境整治因涉及面广,治理难度也相对较大,但只要我们坚定信心,在上级和公路沿线党委政府的强有力支持下,科学制定措施、方案,扎实高效开展工作,就一定能确保路域环境安全,提升公路服务水平。